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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積金業務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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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性告知單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提 取 條 件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1.在我管理中心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個月;
2.繳存職工及配偶在南寧市行政區域內(南寧市轄區和各縣)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所 需 材 料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提取原因 | 材料清單 |
租賃商品住房
| 1.身份證原件; 2.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已在我管理中心綁定的本人I類銀行卡。 |
租賃公共租賃住房 | 1.身份證原件; 2.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已在我管理中心綁定的本人I類銀行卡; 3.與房屋產權管理部門(或其授權單位)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(原件); 4.租金繳交憑證(原件)。 |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提取時限和額度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1.租賃商品住房時限:符合條件的職工每年可提取1次。從未提取過的,提取額度計算起始時間為2015年1月且不早于職工在我中心開戶繳存的起始月。
額度:從2019年4月1日起,每人可提取的最高限額為720元/月(之前仍按480元/月計算),每年可提取1次,當年未提取的,可累計計算。
2.租賃公租房(廉租房)時限:租賃合同期間每年可提取一次;租賃合同終止后一年內申請提取,過期不再受理。
額度:每次提取額不得超過未提取期間實際支付的租金總額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注 意 事 項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委托代辦:租賃商品住房需到場面簽相關材料,不得委托代辦。租賃公租房(廉租房)委托代辦的提供提取人本人書面授權委托書(需委托人簽名按手印)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溫 馨 提 示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1. 租賃商品房提取可通過我中心網站www.wbhajp.live個人網廳、微信網廳自助辦理。
2.除身份證外,已提供并已掃描存檔的申請材料,如無變更可無需重復提供。
3.綁定個人銀行卡:確定提取資金轉入已在我管理中心綁定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本人I類銀行卡的,辦理業務時可不提供相應銀行卡。個人銀行卡可登陸我中心網站個人網廳、微信網廳進行綁定,辦理業務前請確認所提供的銀行卡狀態正常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辦 理 時 間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城區營業部:星期一至五 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3:00—17:00(節假日除外,下同)
縣管理部:星期一至五 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5:00—18:00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服 務 平 臺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1.預約辦理:登錄我中心網站、微信公眾號或撥打服務熱線0771-12329。
2.掃描以下二維碼,關注我中心微信公眾號,注冊后
即可通過微信網廳查詢賬戶、辦理業務、綁定個人銀行卡、
實時查詢各城區網點辦理業務的排隊情況。
2019年10月14日